防爆电器设备检查标准
防爆电器设备检查标准 50条
第一条
第二条
第三条
第四条
第五条
第六条
第七条
第八条
第九条
1、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: 表1
2、活动部分(操纵杆及电机轴)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:表2
间隙 (毫米)
操纵杆及孔
电机轴及孔
第十条
L1—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 L —隔爆面规定宽度 L1—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宽度
第十一条
第十二条
第十三条
(云影:表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,用手摸无感觉)。
第十四条
第十五条
第十六条
第十七条
第十八条
第十九条
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若加装金属圈时应装在密封圈外面,否则为失爆。
第二十条
第二十一条
第二十二条
第二十三条
第二十四条
第二十五条
第二十六条
第二十七条 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。
1、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值,否则为失爆。表3
备注:表示密封圈外径,D0:表示进线装置内径
2、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为±1mm、芯线截面积4mm2以及下电缆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,否则为失爆。
3、密封圈的厚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.7倍,且不得小于10mm,否则为失爆。
4、密封圈的厚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.3倍(截面积70mm2的电缆除外),且不得小于4mm,否则为失爆。
第二十八条
第二十九条
第三十条
第三十一条
第三十二条
第三十三条
第三十四条
第三十五条
第三十六条
第三十七条
第三十八条
第三十九条
第四十条
第四十二条
第四十三条
第四十四条
第四十五条
表4、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(mm)
第四十七条
第四十八条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全、完整、可靠。损坏、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。
第四十九条 拉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,出现死弯致使橡套电缆(包括控制线、信号线)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。
第五十条 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,外风扇、风扇罩、通风孔档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相互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%,且不小于1mm,否则为失爆。